民法典来了:虚拟财富入法 财产私权怎么护?
随着《民法总则(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正式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民法典距离成型又近了一步。典虚从《民法通则》到《民法总则》虽然只有一字之别,拟财但个中变化却被法学界称为跨时代的富入法财转变。在业内看来,产私不论是权护国有企业财产权、民营企业财产权还是民法公民个人财产权,都应得到法律平等保护。典虚只有平等保护各种财产权,拟财才能维护公平正义,富入法财才能更好地发展市场经济。产私而《民法总则》正体现了这一方向,权护破解了各类民事主体财产权的民法保护难题。
财产权平等保护
在《民法总则》几版草案的典虚修订过程中,业界就一直有观点认为,拟财民法典的编纂思路过于强调个人利益和忽视了公众利益。而这背后,常常被持这种理论的一方用来作为“论据”的就是《民法总则》中多次出现的对财产权的保护等内容。根据审议通过的《民法总则》,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其实,有法学专家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民法总则》确实在与财产权的有关的条款上进行了一些突破和创新,但其实这是面向所有符合规定的民事主体而言的,并非只针对公民个人这一部分。
“真正值得注意的是,《民法总则》在明确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的同时,强调了‘平等’二字,这是我国首次在法律中进行这样的规定。”上述专家表示,这进一步杜绝了私有产权在受保护时可能会处于弱势的情况。而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孙皓琛也曾表示,现行《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但却并未强化“平等”的概念,《民法总则》对这一规定的变化意味着,今后个人和国企等各种民事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产生民事纠纷时,双方都拥有同等的法律保护地位。
民法典编纂专家、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孙宪忠也表示,《民法总则》和民法典的编纂是让我国要从形式的平等走向实际平等。“现在,我国并非处于自由主义时代,在编纂民法典时主要采取的是国际认可的原则,比如人人平等等。但是,在法律上,一些特殊群体比如消费者、劳动者、残疾人等特殊权利也要有所顾及。”
孙宪忠直言,原来有人说民法如果强调个人意识,就是鼓励弱肉强食,让企业经营者和工人没法受到平等保护。其实民法典的编纂,是让我国要从形式平等走向实际平等,保护弱势群体。
胎儿民事权利“法定”
在对于《民法总则》涉及公民个人具体财产权的规定中,有关遗产继承,尤其是胎儿的权利始终是争议声十分激烈的一项。最终,获得审议通过的《民法总则》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其实,之所以各界对于胎儿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存在不同观点,一定程度上源于在我国现行《民法通则》中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而就此,业界曾普遍认为,胎儿还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自然人,没有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胎儿尚未出生,原则上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为了保护胎儿的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有必要在需要对胎儿利益进行保护时,赋予胎儿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全国人大法工委主任李适时曾在《草案》首次提请审议时解释称。有专家进一步分析称,《民法总则》最终从法律层面将胎儿的遗产继承等民事权利确定下来,意味着如果在出生之前父亲死亡,胎儿可以享有继承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在继承权受侵害时,可向法院提起侵害继承权的侵权之诉。
“《民法总则》制定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为出生后的婴儿预留特定财产,是我国保护儿童权益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延伸,更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副主任委员苏泽林表示。
资深经济律师郭哲直言,现实生活中,涉及胎儿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确实大量存在,但现行政策却没有对此进行明确规定,而《民法总则》的出台相当于填补了这项空白,让这类案件的审理变得有法可依。
虚拟财富入法
同样在《草案》披露初期就备受热议的,还有《民法总则》中涉及网络虚拟财产的相关内容。刚刚获得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民法总则》明确,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相较之下,《草案》首审稿则明确:民事主体享有物权、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网络虚拟财产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近几年,法学界频繁有专家撰文称,我国在网络虚拟财产权利保护上尚存法律空白,导致实际生活中,涉及虚拟财产的法律纠纷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孙宪忠则表示,法学界认为,网络虚拟财产还不能完全用一般的财产来定义,财产价值标准必须是社会性标准,是得到社会公认的,但网络虚拟财产还无法达到这一要求,因此本次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草案》将原有说法进行了修订。
但即便如此,有专家表示,这项突破对于法学界来说还是十分令人振奋的。郭哲表示,网络虚拟财产是以什么形式存在于社会上、以什么形式流转,在法律层面一直没有明确的认定,虽然虚拟财产的价值可能无法像房产一样有实物可被评估,但它仍然是具有普适性的,是任何一个人都可能涉及到的交易内容,随着社会及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将网络虚拟财产写入法律之中越来越有现实性。
不过,有专家坦言,《民法总则》中这简单的一句话却开启了又一个艰巨的立法进程,尤其是如何细化相关权利保护措施等。该专家举例称,比如目前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还是相对较难确定的,然而这却是财产纠纷发生以后,解决纠纷赔偿问题的关键。(记者 蒋梦惟/文 张彬/制表)
相关文章
- 2018就业季,央企率先进入招聘黄金期,纷纷发布招聘公告。“2018中央企业校园招聘专栏”整合了中国移动、中航集团、中国石化、中国中车、中交集团等30余家中央企业的2万多个热招2024-12-27
- 康恩贝(600572)融资融券信息(10-17)康恩贝(600572)2017-10-17融资融券信息显示,康恩贝融资余额493,810,389元,融券余额1,072,128元,融资买入额29,4482024-12-27
- 1月9日,央行公开市场操作连续第12日停做,到期的1300亿元逆回购实现自然净回笼。自2017年12月21日以来,央行逆回购到期持续造成资金净回笼,累计净回笼规模已达10600亿元。市场人士指出,随着2024-12-27
- 上交所公告,为促进博时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央调ETF,基金代码:512960)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指引2018年2024-12-27
- 昨日晚间,祥源文化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出资1000万元设立浙江悦读科技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 100%。悦读科技拟设立泛心理阅读、网络文学、教育阅读三大板块,公司将立足于上市公司丰富的内容储备资源及自有I2024-12-27
- 记者昨天1月24日)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本市将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将定期向社会公开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人工成本、求职人员期望薪酬、企业提供薪酬等数据。企业薪酬调查将2024-12-27
最新评论